针对强制性的医保催缴行为,需要尽快划清红线,并在制度上“釜底抽薪”。
文| 羽木
又见强制要求村民买医保?日前,一则关于湖南岳阳县毛田镇芭蕉村发布的农村合作医疗收缴任务通知在网上传播,引发关注。
该通知称,经芭蕉村村支两委开会商议,决定就2025年度农村合作医疗收缴任务作以下决议:一、凡未缴纳医保的,村部一律不办理盖章及一切相关手续;二、凡未缴纳医保的,年终困难照顾一律不予考虑……该通知落款时间为11月14日,并盖有该村委会的印章。
对此,11月15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从岳阳县相关部门获悉,上述通知是村委会发的,但是如果未缴纳医保,不会按照通知提到的措施去做的。据介绍,目前当地镇政府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并向县纪委报告,后续也会进行情况通报。
结合近段时间对一些地方的相关报道看,当地村委会下发这样的通知,很难说让人意外。
就在日前,四川省南充市某小学有家长反映,班主任在家校交流群发通知催缴医保,“没买医保的学生不仅要被停课,学校还要给家长开家长会”;上个月,有媒体报道,河南省淅川县一些社区干部,为完成医保摊派任务不得不自己掏钱补差价,医保缴纳还成了一些民众办事的“通行证”……
很显然,此次传出的通知内容其实与上述各地之前所曝光的做法大同小异,均是将是否缴纳医保与其他并无直接关涉的事项乃至公民权利进行挂钩。这在客观上,使得本该自愿缴纳的医保被赋予了强制性色彩。
类似现象在多地出现,有一个现实背景不容忽视。即随着个人缴费标准的持续提高,近年来有部分民众,特别是经济困难家庭参保积极性有所下降。于是,医保征缴的压力首先落到了基层干部头上。
如之前有报道指出,“有地方会将各乡镇医保缴纳率进行排名,基层公务员不得不利用周末入户催缴”。而基层部门为完成征缴任务,便习惯性采取一些强制性催缴措施,从而形成了一种层层传导的“连锁反应”。
确保医保参保率达到合理水平,既事关个人和家庭的抗风险能力,也关系到医保系统的可持续运行。因此,做好医保征缴服务工作确实很重要。但是,通过搞征缴排名和摊派,并通过与其他公民权利相捆绑的方式来变相强制征缴,则已然让参保有变味之嫌,反而可能进一步激发矛盾。
比如,这种做法首先可能是违法的。要知道,诸如上学、“办事”等一些最基础的公民权益,是不应该以其他任何不相关的要求为前提的;其次,一些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的确有着客观困难。这种情况下,无视实际情况进行“一刀切”强制催缴,不仅效果没法保障,也只会进一步伤害民众对医保制度的认同。
正因为在法理性和现实层面都严重欠妥,一些地方的类似做法曝光后,往往都会表态进行纠偏,甚至一些地方还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然而,此类现象依然一而再地发生,表明背后一些根本性的症结,或仍未解决。
当此之际,要彻底消除这类强制性催缴的做法,为民众排忧的同时也为基层减负,或亟须有两个方面的工作要做。
首先是,更高层级的部门有必要尽快给出更鲜明的政策导向——严禁任何形式的医保征缴排名和摊派行为,严禁一切将医保缴纳与其他不相关的事项进行捆绑、挂钩的做法。
也即,从上至下进行制度性纠偏,而不能止于“一事一回应”,真正让基层明确预期、吃上“定心丸”,也避免其挖空心思,“发明”一些于法无据、于理不合的“土办法”。
再就是,在深化医保政策的宣教、解读的同时,各地更应积极落实好配套的救济、帮扶政策。今年8月,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就明确,要抓好医保综合帮扶政策落实,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工作。
如按规定落实好医疗救助分类资助参保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度提高定额资助标准;常态化开展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等。
无论如何,任何强制性的医保催缴行为都不该再出现了。医保本是降低民众就医负担的好事,各地想方设法提高参保率是利民之举,但一定要确保通过正确的方式调动民众参保积极性。否则,就会把好经给念歪了,成了既给基层增负,又折腾民众的“形象工程”,违背提高参保率的初衷。
撰稿 / 羽木(媒体人)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张彦君